摘要:国家临时存储粮食跨省移库对调整国内粮食布局、稳定粮食市场、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计划调出省和计划调入省在增扣量计算办法上的差异,导致两省计算出来的跨省移库粮食实际调出数量不一致,产生数量差。
关键词:临时存储粮;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
国家临时存储粮食跨省移库是解决东北地区新粮收获后仓容不足问题、保证储粮安全和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调整国内粮食布局、稳定粮食市场、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实施办法》规定采取增扣量的方式进行跨省移库粮食数量交接。
我单位在完成3万吨的吉林临储玉米跨省移库的接收工作中,发现计划调出省份和计划调入省份在临储粮跨省移库实际出库数量增扣量计算办法上存在着差异。在此对两种计算方法进行探讨。
1 跨省移库玉米与增扣量相关的质量指标
1.1 水分
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扣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扣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增量1.3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1.2 杂质
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扣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增量1.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1.3 不完善粒
不完善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增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增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扣量。
1.4 生霉粒
生霉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增量1.0%,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增量;生霉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扣量。
2 吉林省计算办法
2.1 扣量
例一,调出计划数量为1000吨,双方共同检验结果为:水分13.5%,杂质0.5%,不完善粒5.0%,其中生霉粒1.0%。
根据质量指标结果,不完善粒和生霉粒指标没有扣量,水分扣量0.75%,杂质扣量0.75%,共扣量1.5%。
按照《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关于国家临储玉米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的通知》,计算实际出库粮食数量。
水分扣量=计划出库数量×(标准水分﹣实际水分)×2×0.75%
=1000×(14.0﹣13.5)×2×0.75%=7.5吨
杂质扣量=计划出库数量×(标准杂质﹣实际杂质)×2×0.75%
=1000×(1﹣0.5)×2×0.75%=7.5吨
实际出库数量=计划出库数量﹣水分扣量﹣杂质扣量
=1000﹣7.5﹣7.5=985吨
2.2 增量
例二:调出计划数量为1000吨,双方共同检验结果为等级三等,水分14.5%、杂质1.5%,不完善粒11%,其中生霉粒3%。
根据质量指标结果,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生霉粒均高于规定标准(等级为三等,对应的不完善粒总量标准为≤8.0%)。水分增量1.35%,杂质增量1.5%,不完善粒增量1.5%,生霉粒增量1.0%,共增量5.35%。
按照《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关于国家临储玉米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的通知》,计算实际出库粮食数量。
水分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水分﹣标准水分)×2×1.35%
=1000×(14.5﹣14)×2×1.35%=13.5吨
杂质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杂质﹣标准杂质)×2×1.5%
=1000×(1.5﹣1)×2×1.5%=15吨
不完善粒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不完善粒﹣对应等级不完善粒标准)×0.5%
=1000×(11﹣8)×0.5%=15吨
生霉粒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生霉粒﹣生霉粒标准)×1%
=1000×(3﹣2)×1%=10吨
实际出库数量=计划出库数量+水分增量+杂质增量+不完善粒增量+生霉粒增量=1000+13.5+15+15+10=1053.5吨
2.3 增扣量同时存在
例三:调出计划数量为1000吨,双方共同检验结果为等级一等,水分13.3%、杂质1.3%,不完善粒7%,其中生霉粒2%。
根据质量指标结果,水分低于规定标准,不完善粒高于规定标准(等级为一等,对应的不完善粒总量标准为≤4.0%)。杂质高于标准值0.3%,高不足0.5%,不计扣量。生霉粒为标准≤2.0%,不执行扣量。水分扣量0.75%,不完善粒增量1.5%,共计增量0.75%。
按照《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关于国家临储玉米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的通知》,计算实际出库粮食数量。
水分扣量=计划出库数量×(标准水分﹣实际水分)×2×0.75%
=1000×(14﹣13.5)×2×0.75%=7.5吨
不完善粒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不完善粒﹣对应等级不完善粒标准)×0.5%
=1000×(7﹣4)×0.5%=15吨
实际出库数量=计划出库数量﹣水分扣量+不完善粒增量
=1000﹣7.5+15=1007.5吨
3 山东省计算办法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关于加强跨省移库粮有关质量、数量控制的通知》(中储粮鲁购计【2013】84号)中规定,跨省移库粮调拨升贴水后交接调出数量计算办法为:实际调出数量=下达计划数/(1±升贴水量%)。
贴水:质量指标低于标准值,实际调出数量小于下达计划数量,对应扣量。升水:质量指标高于标准值,实际调出数量大于下达计划数量,对应增量。
例一(扣量),实际调出数量=下达计划数/(1+贴水量%)
=1000/(1+1.5%)=985.222吨
例二(增量),实际调出数量=下达计划数/(1﹣升水量%)
=1000/(1﹣5.35%)=1056.524吨
例三(增扣同时存在)
实际调出数量=1000/(1﹣0.75%)=1007.557吨
4 调出省份和调入省份计算数量差分析
临储玉米跨省移库下达计划数为1000吨的情况下,不同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出库数量(实际调出数量)见表1。
核对入库接收账面数量是否正确:保管账数量(A)=实际入库过磅数量(B)+贴水贴杂数量(C)。
计算公式:A=B×(1+X%),
(A为保管账账面总数,B为实际入库过磅数量,C为贴水、贴杂数量,X%为贴水、贴杂系数)。
表1例一,下达计划数量为1000吨的临储玉米,按照计划调出省份吉林省计算办法,实际出库数量985吨,假设路途损耗为零,不考虑两省磅差因素,计划调入省份山东省实际入库过磅数量仍为985吨。按照山东省的相关规定计算保管账数量,保管账数量=实际入库过磅数量+贴水、贴杂数量=985×(1+1.5%)=999.775吨。从两省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接收方保管帐数量999.775吨与下达计划数量1000吨之间存在0.225吨的差。以山东省的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调出数量985.222吨计算,保管账数量=实际入库过磅数量+贴水、贴杂数量=985.222×(1+1.5%)=1000吨。这样就实现了保管账数量等于下达计划数量。
表1例二,下达计划数量为1000吨的临储玉米,按照计划调出省份吉林省计算办法,实际出库数量1053.5吨,假设路途损耗为零,不考虑两省磅差因素,计划调入省份山东省实际入库过磅数量仍为1053.5吨。保管账数量=1053.5×(1﹣5.35%)=997.138吨。从两省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接收方保管帐数量997.138吨与下达计划数量1000吨之间存在2.862吨的差。以山东省的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调出数量1056.524吨计算,保管账数量=1056.524×(1-5.35%)=1000吨。保管账数量等于下达计划数量。同样,表1例三以山东省的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调出数量1007.557吨计算,保管账数量=1007.557×(1-0.75%)=1000吨,保管账数量等于下达计划数量。
5 结论和建议
(1)两省计算办法的不同,在增扣量系数越大的情况下,接收方保管帐数量与计划下达数量差越大。
(2)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路途损耗和两省磅差的客观存在,加上两省计算办法的产生的数量差值相对于计划下达数量较小,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建议调入省份与调出省份就该问题进行积极的沟通,对于跨省移库工作中的增扣量计算使用统一的计算办法,使实际调出数量一致。
(3)各省下达的文件中“实际出库数量、实际调出数量”;“调出计划数量、下达计划数”说法不一。“升贴水量、贴水贴杂数量”概念比较笼统且不规范,“增扣量”更为合适。建议对跨省移库工作中涉及的各种术语进行规范,统一使用。
关键词:临时存储粮;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
国家临时存储粮食跨省移库是解决东北地区新粮收获后仓容不足问题、保证储粮安全和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对调整国内粮食布局、稳定粮食市场、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实施办法》规定采取增扣量的方式进行跨省移库粮食数量交接。
我单位在完成3万吨的吉林临储玉米跨省移库的接收工作中,发现计划调出省份和计划调入省份在临储粮跨省移库实际出库数量增扣量计算办法上存在着差异。在此对两种计算方法进行探讨。
1 跨省移库玉米与增扣量相关的质量指标
1.1 水分
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扣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扣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增量1.3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1.2 杂质
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扣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增量1.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1.3 不完善粒
不完善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增量0.5%;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增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扣量。
1.4 生霉粒
生霉粒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增量1.0%,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增量;生霉粒低于标准规定的,不扣量。
2 吉林省计算办法
2.1 扣量
例一,调出计划数量为1000吨,双方共同检验结果为:水分13.5%,杂质0.5%,不完善粒5.0%,其中生霉粒1.0%。
根据质量指标结果,不完善粒和生霉粒指标没有扣量,水分扣量0.75%,杂质扣量0.75%,共扣量1.5%。
按照《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关于国家临储玉米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的通知》,计算实际出库粮食数量。
水分扣量=计划出库数量×(标准水分﹣实际水分)×2×0.75%
=1000×(14.0﹣13.5)×2×0.75%=7.5吨
杂质扣量=计划出库数量×(标准杂质﹣实际杂质)×2×0.75%
=1000×(1﹣0.5)×2×0.75%=7.5吨
实际出库数量=计划出库数量﹣水分扣量﹣杂质扣量
=1000﹣7.5﹣7.5=985吨
2.2 增量
例二:调出计划数量为1000吨,双方共同检验结果为等级三等,水分14.5%、杂质1.5%,不完善粒11%,其中生霉粒3%。
根据质量指标结果,水分、杂质、不完善粒、生霉粒均高于规定标准(等级为三等,对应的不完善粒总量标准为≤8.0%)。水分增量1.35%,杂质增量1.5%,不完善粒增量1.5%,生霉粒增量1.0%,共增量5.35%。
按照《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关于国家临储玉米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的通知》,计算实际出库粮食数量。
水分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水分﹣标准水分)×2×1.35%
=1000×(14.5﹣14)×2×1.35%=13.5吨
杂质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杂质﹣标准杂质)×2×1.5%
=1000×(1.5﹣1)×2×1.5%=15吨
不完善粒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不完善粒﹣对应等级不完善粒标准)×0.5%
=1000×(11﹣8)×0.5%=15吨
生霉粒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生霉粒﹣生霉粒标准)×1%
=1000×(3﹣2)×1%=10吨
实际出库数量=计划出库数量+水分增量+杂质增量+不完善粒增量+生霉粒增量=1000+13.5+15+15+10=1053.5吨
2.3 增扣量同时存在
例三:调出计划数量为1000吨,双方共同检验结果为等级一等,水分13.3%、杂质1.3%,不完善粒7%,其中生霉粒2%。
根据质量指标结果,水分低于规定标准,不完善粒高于规定标准(等级为一等,对应的不完善粒总量标准为≤4.0%)。杂质高于标准值0.3%,高不足0.5%,不计扣量。生霉粒为标准≤2.0%,不执行扣量。水分扣量0.75%,不完善粒增量1.5%,共计增量0.75%。
按照《中储粮吉林分公司关于国家临储玉米跨省移库增扣量计算办法的通知》,计算实际出库粮食数量。
水分扣量=计划出库数量×(标准水分﹣实际水分)×2×0.75%
=1000×(14﹣13.5)×2×0.75%=7.5吨
不完善粒增量=计划出库数量×(实际不完善粒﹣对应等级不完善粒标准)×0.5%
=1000×(7﹣4)×0.5%=15吨
实际出库数量=计划出库数量﹣水分扣量+不完善粒增量
=1000﹣7.5+15=1007.5吨
3 山东省计算办法
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关于加强跨省移库粮有关质量、数量控制的通知》(中储粮鲁购计【2013】84号)中规定,跨省移库粮调拨升贴水后交接调出数量计算办法为:实际调出数量=下达计划数/(1±升贴水量%)。
贴水:质量指标低于标准值,实际调出数量小于下达计划数量,对应扣量。升水:质量指标高于标准值,实际调出数量大于下达计划数量,对应增量。
例一(扣量),实际调出数量=下达计划数/(1+贴水量%)
=1000/(1+1.5%)=985.222吨
例二(增量),实际调出数量=下达计划数/(1﹣升水量%)
=1000/(1﹣5.35%)=1056.524吨
例三(增扣同时存在)
实际调出数量=1000/(1﹣0.75%)=1007.557吨
4 调出省份和调入省份计算数量差分析
临储玉米跨省移库下达计划数为1000吨的情况下,不同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出库数量(实际调出数量)见表1。
理论分析,临储玉米跨省移库在假设路途损耗为零、两省没有磅差的情况下,计划调入省份实际入库过磅数量应等于计划调出省份实际出库数量。经增扣量计算,计划调入省份保管账数量应等于下达计划数量。
《中心库粮油库存自查操作手册》中关于检查跨省移库粮的升、贴水处理明确规定:“因跨省移库粮存在贴水贴杂政策,实际入库数量与账面存在贴水贴杂数量差。根据《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水杂增扣量标准,首先查看跨省移库质量交接确认单的质量情况,计算是否存在贴水贴杂系数,核对发货数量和接收入库数量是否正确”。核对入库接收账面数量是否正确:保管账数量(A)=实际入库过磅数量(B)+贴水贴杂数量(C)。
计算公式:A=B×(1+X%),
(A为保管账账面总数,B为实际入库过磅数量,C为贴水、贴杂数量,X%为贴水、贴杂系数)。
表1例一,下达计划数量为1000吨的临储玉米,按照计划调出省份吉林省计算办法,实际出库数量985吨,假设路途损耗为零,不考虑两省磅差因素,计划调入省份山东省实际入库过磅数量仍为985吨。按照山东省的相关规定计算保管账数量,保管账数量=实际入库过磅数量+贴水、贴杂数量=985×(1+1.5%)=999.775吨。从两省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接收方保管帐数量999.775吨与下达计划数量1000吨之间存在0.225吨的差。以山东省的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调出数量985.222吨计算,保管账数量=实际入库过磅数量+贴水、贴杂数量=985.222×(1+1.5%)=1000吨。这样就实现了保管账数量等于下达计划数量。
表1例二,下达计划数量为1000吨的临储玉米,按照计划调出省份吉林省计算办法,实际出库数量1053.5吨,假设路途损耗为零,不考虑两省磅差因素,计划调入省份山东省实际入库过磅数量仍为1053.5吨。保管账数量=1053.5×(1﹣5.35%)=997.138吨。从两省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接收方保管帐数量997.138吨与下达计划数量1000吨之间存在2.862吨的差。以山东省的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调出数量1056.524吨计算,保管账数量=1056.524×(1-5.35%)=1000吨。保管账数量等于下达计划数量。同样,表1例三以山东省的计算办法得出的实际调出数量1007.557吨计算,保管账数量=1007.557×(1-0.75%)=1000吨,保管账数量等于下达计划数量。
5 结论和建议
(1)两省计算办法的不同,在增扣量系数越大的情况下,接收方保管帐数量与计划下达数量差越大。
(2)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路途损耗和两省磅差的客观存在,加上两省计算办法的产生的数量差值相对于计划下达数量较小,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建议调入省份与调出省份就该问题进行积极的沟通,对于跨省移库工作中的增扣量计算使用统一的计算办法,使实际调出数量一致。
(3)各省下达的文件中“实际出库数量、实际调出数量”;“调出计划数量、下达计划数”说法不一。“升贴水量、贴水贴杂数量”概念比较笼统且不规范,“增扣量”更为合适。建议对跨省移库工作中涉及的各种术语进行规范,统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