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切实加强火灾防控严防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14〕8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4年11月16日18时47分,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加工厂车间发生火灾。截至目前,已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姜异康书记批示:要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予以处理。郭树清省长,夏耕、张超超副省长相继作出批示,并带领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为切实吸取教训,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省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各类致灾因素较多,消防工作基础比较薄弱。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目前已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人流、物流集中,各种庆祝集会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频繁,火灾事故隐患增多,防控难度加大。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突出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政府要立即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特别是对以食品、药品、鞋帽、纺织生产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外来工集中企业、监管薄弱企业,依法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依法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公安部门要重点检查本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公安消防部门要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巡查检查情况、消防车通道、建筑内的安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建筑工地普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工商、文化、卫生、教育等部门要重点检查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寄宿制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安监、质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化工、特种设备、运输等企业各类手续是否完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是否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民政部门要重点检查社会福利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省政府将于年底前对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认真抓好社会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公安派出所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入户宣传,重点做好老弱病残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的消防安全提醒工作。大力推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邻里互助等方式,强化居民家庭消防技术防范措施,提高居民家庭火灾预防能力。各类消防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开展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提高消防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资源免费开展冬季防火宣传,重点宣传火灾预防基本常识和逃生自救基本方法,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协助当地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切实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于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引发火灾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
五、做好应急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对各种事故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确保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制度,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确保不发生次生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确保社会稳定。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抓紧落实相关工作。同时要统筹安排,认真贯彻落实9月2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鲁安明电〔2014〕9号),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17日
2014年11月17日